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4月2日(星期日)至4月4日(星期二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,各项业务停止办理。
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。
节假日期间,各项业务停止办理。
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。